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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重戒之第九 嗔心不受悔戒(转载)

时间:2025-03-21    浏览:15次

第九 嗔心不受悔戒

若佛子,自嗔,教人嗔①,嗔因、嗔缘、嗔法、嗔业②。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中善根无诤之事③,常生慈悲心、孝顺心。而反更于一切众生中,乃至于非众生中,以恶口骂辱,加以手打,及以刀杖,意犹不息;前人求悔,善言忏谢,犹嗔不解者,是菩萨波罗夷罪。

注释:

①教人嗔(chen):即激起他人的嗔恨心。至于教人生起嗔恨心的原因,不外三种:一为故意引他人嗔恨生气,以雪自己对其恨意。二为激起他人的嗔恨心,使其失去正确的判断,自己好从中取利。三为挑起其他人的嗔恨心,使其两相嗔害,自己则于其中取乐。

②嗔因:阿赖耶识中由无始无明熏习所成的嗔患种子,由彼种子而现起一念嗔心。嗔缘:指引发嗔心的种种外缘,如自己不喜欢的人、事、环境等。嗔法:指种种使他人受辱而生起嗔恨心的方法。嗔业:种种嗔恨的行为。有嗔因,有嗔缘,因缘聚会,则生嗔恨心,再由种种施行嗔恨的方法设计,从而有嗔恨行为的发生。

③善根:又作"善本"、"德本",即产生诸善法之根本。无贪、无嗔、无痴三者为善根之体,合称为"三善根"。此处指无贪、无嗔、无痴。

译文:佛弟子,不可自己生起嗔恨心,亦不可激发他人的嗔恨心,本有嗔惠种子所起的一念嗔心、引起嗔心的种种外缘、种种发泄嗔恨的方法、种种施行嗔恨的行为,皆当断除远离。菩萨应该增长一切众生无贪、无嗔、无痴之善根,教以无讼诤之事,又常生起慈悲心、孝顺心。若不能这样,反而对一切众生,乃至对一切非众生等,恶口辱骂,加以手打,施以杖击,如此嗔心意犹不息。所嗔之人,前来悔过,善言道歉,嗔恨之心犹不能解,是则犯菩萨波罗夷罪。 

解读:所谓一念嗔心起,烧八千功德林。心中嗔恨,如含毒在心。贪、嗔、痴三毒,以嗔心为最毒。嗔心,障菩提心,障菩提愿,一切障碍,无过于嗔。痛恨生气等为粗大嗔心,不满为细小嗔心。心中一念不满,无论所不满对象是对是错,是善是恶,皆是自身微细嗔心已经发动,应当立即觉察,当即放下空掉,切勿令其发酵增长成大烦恼。除嗔之法,莫过于长养慈悲心,清除内心种种界限执著,所谓天下万象许峥嵘,不求万物与我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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