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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八轻戒(转载)

时间:2025-03-21    浏览:20次

四十八轻戒

轻戒,指相对于重戒,犯行轻微的戒条。轻戒之名称,诸经所说不同,《菩萨地持经》、《优婆塞五戒威仪经》称为"突吉罗",《瑜伽师地论》翻为"恶作",《优婆塞戒经》、《菩萨善戒经》称为"失意罪",《梵网经》称为"轻垢"。诸经所说轻戒之数量,也不相同,《菩萨地持经》说四十二种,《瑜伽师地论》说四十四种,《菩萨善戒经》说五十种,《优婆塞戒经》于六重禁之外另列二十五种,《菩萨璎珞本业经》中说有八万威仪。《梵网经》认为轻戒有四十八种,若有所违犯,会导致轻垢罪,玷污净行。犯轻戒所招罪业,虽相对于犯重戒者轻一点,但仍然是十分重的,不但会感招恶报,而且直接影响戒体的清净及修行的进步。因为犯轻戒罪相对轻一点,若有所犯,不必像犯十重罪者那样必须在佛菩萨形像前,日夜六时诵经礼佛,至诚忏悔,直至得见好相方才灭罪。犯轻戒者,只须于首座或后堂师父面前,或面对其他的修行僧(一人至三人),禀陈事实,忏悔已过,罪业便得消灭。

四十八轻戒之内容,不仅包括抑恶之止持,而且包括扬善之作持。做恶事是犯戒,但有善事不去做,也为犯戒。虽去做善事,若择人择事而做,或为了名利去做,或做善事不彻底,同样为犯戒。甚至不发菩提心,不珍惜自己生命,不如法修习大乘,不如法给人授戒,自己修为不高而给人讲法授戒,皆为犯戒。四十八轻戒,充分体现了大乘菩萨"上求佛道、下化众生"的广大愿心。 

佛告诸菩萨言,已说十波罗提木叉竟,四十八轻今当说①。

注释:

①四十八轻:即"四十八轻罪戒",为防止犯相对较轻罪业而制定的戒律。

译文:佛对众菩萨说,十重戒已说完,下面当说四十八轻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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